国际交流

护理专业选拔优秀本科生赴国外大学交流学习办法

2017.03.08

护理专业选拔优秀本科生赴国外大学交流学习办法

 

 

一、总 则

选拔工作的指导思想: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严谨、规范、有序实施。

(二)坚持正确引导和激励原则,完善本科生教育人才培养工作。

(三)坚持科学性和合理性相结合原则,以专业学习成绩和专业表现为主,重视学术科研能力和学术研究潜质。

 

 

二、组织实施

(一)成立学院选拔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学院的选拔工作,拟定人选。

(二)学院选拔工作小组由院领导担任组长和副组长。成员包括:外事秘书、本科教学秘书、学生辅导员和相关老师。

(三)学院本科教学秘书负责向选拔工作小组提供参评学生的GPA绩点成绩单。

 

 

三、选拔条件

我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凡德智体全面发展,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法、校纪和院规,思想品德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到纪律处分。

(二)热爱护理专业。

(三)学习成绩优秀,GPA3.5及以上,无护理专业必修课程不及格记录,在临床实习期间因各种事由累计请假不超过3天。

(四)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雅思成绩7分以上,或托福成绩95分以上;

(五)预计能正常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六)对在安全稳定工作方面有重大过失行为记录的申请人,或经查核实在思想品德、学术道德、履行大学生法定义务方面有不良行为的申请人,实行一票否决。

 

 

四、测评指标

(一)选拔测评指标包括综合测评和面试考核。其中,综合测评得分权重为40%,面试考核得分权重为60%。根据两者得分相加总和的排名顺序,确定人选。

(二)综合测评由学习成绩、临床实习表现二部分组成。其中,学习成绩50分,临床实习表现50分。

(三)学习成绩考核分计算依据为教务部系统根据学生必修课(含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考试成绩自动生成的GPA绩点分。

(四)临床实习表现包括专业态度、知识和技能,由学院临床带教老师评定。

 

 

五、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向学院本科教学秘书提交申报材料。材料内容包括:

1、书面申请书(中英文);

2、武汉大学健康学院本科生出国交流学习登记表;

3、雅思成绩单复印件1份,或托福成绩单复印件1份。

(二)学院初评。根据申报者的资料进行综合测评。

(三)学院面试。包括英语听力、英语口语和综合素质。

(四)审定名单。学院选拔工作小组审定名单,并在院网主页予以公示。公示期的异议由学院选拔工作小组受理并解决。

(五)公示期满后,学院选拔工作小组将最终名单上报学校国际交流部及教务部。推荐学生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交流项目申请。

(六)获批学生后完成相关派出手续后按计划派出。

 

 

六、经 费

选拔学生将由学院协助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学生须配合学校及学院完成申报工作,该项目申报成功后,学生及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分别承担如下费用。

学生自理部分:

(一)学费:赴国外学习学生应正常缴纳武汉大学学费。

(二)办理护照费、体检费、签证费、成绩单打印费、保险费、书籍费等费用。

(三)其他国家留学基金委不承担部分费用。

国家留学基金委承担部分:

(一)国际旅费:根据基金委要求,国际段机票费用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承担。

(二)在外期间生活费用(含住宿费、生活费等):由国家留学基金委通过大使馆教育出定期发放生活费用。

 

 

七、学生管理(在外学习及回国后)

(一)在外学习期间

派出学生应严格遵守武汉大学本科生院对本科生的学籍管理及学习管理相关规定,完成相应学分、课程修习及学分转换事宜。在外学习期间,须严格遵守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人员须知》内的各项规定及要求。在外学习期间,定期向留学基金委、大学国际交流部及学院汇报学习进度、学习状态、完成情况等。

(二)学生回国后

派出学生回国后,须及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办理回国相关事宜;完成学院指派的学分转换、补修课程学习及临床实习内容,达到获取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各项要求。回国后需尽快向班主任、辅导员、本科教学秘书及外事秘书报到,组织总结会议并对全院学生进行学习汇报及分享。同时,学生在回国后还需要根据提交的学习计划完成学习内容。

 

本项目为本学院与美国凯斯西储大学、芬兰瓦萨应用科技大学合作申请的国家公派项目,学生的在外期间的学习表现、临床表现及生活表现将直接影响项目的持续和进行。请学生严格遵守国家、大学及学院的相关规定,顺利完成交流学习。

其他未尽事宜,由选拔工作小组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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